2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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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閹停發退休金免雙重得益

【本報訊】警隊前「一姐」施關綺蘿就退休金一事興訟,關鍵在於公務員事務局曾向她回信指,該局是根據《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暫停向她發放退休金。按該條例訂明,如已獲批予退休金的人再度受聘擔任公職,或受聘於補助機構服務,而該服務乃行政長官藉憲報公告屬公職服務者,則有關退休金可在有關退休公務員同意下,於其擔任公職或在補助機構服務期間暫停支付。

工會指曾蔭權及問責官享特權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認為,政府停止向施關綺蘿發放退休金的做法合理,他說:「佢做嗰份係公職,政府就絕對有權停發退休金。因為無可能畀你雙重得益,又收公職份薪金,又收退休金。做番政府就無退休金,呢個係一貫嘅做法。」

不過,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卻指出,曾蔭權及一眾由公務員進身的問責官員仍可享有退休金福利,存在不公平:「特首同問責班子可以領兩份人工,但其他公務員就唔可以……,要扣(退休金)就應該全部一齊扣。」廖認為,施太敗訴牽涉證據問題,因大部分公務員都清楚有關停發退休金的規例,但施太卻自稱不知情,實在說不通;再者,若她認為有問題,她出任副私隱專員後首一個月便應知悉,無理由完成專員工作後始興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