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因應近期發展商吹噓天價賣樓,刺激樓價急升,港府昨日公布本月底推出三招增加銷售樓花的透明度,包括要求發展商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五個工作天內,須在網頁及售樓處公布相關資料,明碼實價供公眾查閱,並須於價單中列出個別單位的實用面積呎價,以及須用合理模式訂定樓層編號,防止不合理的跳層再次出現。不過,消息人士承認,當局暫不擬規管發展商發放意向呎價及即晚銷情的資料,而且有關規管亦只屬指引性質。有立法會議員則炮轟新措施只整色整水,一味靠嚇,漏洞多多。
規管僅指引 靠發展商自律
運輸及房屋局昨公布本月底推出三項新措施,所有當日起銷售的住宅樓花均受影響。該局發言人指出,目前發展商在臨時買賣合約簽訂後一個月內,始須向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即公眾要待一個月後才能查閱交易紀錄,情況並不理想。
過去不少發展商會於推出樓花時「篤數」,吹噓成交價,慫恿市民盡快購買,不少心急置業市民糊裏糊塗地買貴樓,今次政府要求發展商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五日內公布資料,目的旨在縮短「篤數」時間。不過,由於政府並無禁止發展商透露意向呎價及即晚銷情,發展商仍有空間「走棧」。消息人士解釋,政府希望發展商不要發放太多非正式的訊息,希望發展商自律。
議員批評措施「整色整水」
至於針對「縮水單位」問題,政府亦要求發展商須於價單中列明實用面積呎價,地產代理監管局亦要求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實用面積及實用面積呎價的全面資料。政府又指若規管跳層的措施無效果的話,會考慮立法規管。
不過,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直指三招只屬整色整水,不夠全面,因為五日內公布物業交易資料,雖較過去進步,但仍嫌太遲,發展商仍有足夠時間造市,他認為有關期限應縮短至一、兩日。他又指售樓書已列明價錢和實用面積,買家自己可以計算實用面積呎價,此項新措施意義不大,而合理跳層更須發展商自律。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歡迎政府推出新措施提高物業交易透明度,認為提早公布物業交易資料是一項進步,可以避免樓價在一個月內瘋狂炒作,而售樓書列出實用面積呎價則屬消委會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