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李西全、馮溢華、張美琪
根據互聯網上資料顯示,屯門區至少八間燒烤場,七間有麻雀出租。記者早前巡視了其中四間燒烤場,直擊其中一間燒烤場在七十多枱顧客中,有十多枱租用了麻雀,每隔幾步就有一枱人打麻雀,麻雀聲此起彼落,更有顧客全程以現金打牌。亦有客人一入場便立即租麻雀開枱,似乎打麻雀才是主菜。
另一個規模較小的燒烤場,負責人在介紹場內設施時表示,麻雀會連籌碼一併出租,「我哋呢度唔可以賭錢㗎。」不過記者向另一名場內員工查問可否賭錢時,他卻笑笑口話:「唔好話我知啦!」可見店員即使見到有客人賭錢,亦會「詐傻扮懵」,不會出面阻止。
其實不少燒烤場的網頁都表明有麻雀出租,顧客只需支付數十元租金,和繳交一百元按金,有些甚至毋須繳按金就可以租麻雀打足一天;有燒烤場更以免費提供麻雀予顧客作招徠。難怪在燒烤場除了可以嗅到陣陣的烤肉香味外,麻雀聲亦不絕於耳。
根據法例,燒烤場負責人有責任確保場內顧客沒有以麻雀作賭博用途。執業律師梁永鏗表示,雖然出租麻雀予顧客和出租其他康樂用具沒有分別,不會犯上刑責,不過法例規定只有在擁有酒牌、酒樓牌照、會社牌照或是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發出的麻雀天九牌照的場所,使用麻雀博彩才合法。
顧客隨時被控聚賭
梁稱燒烤場如未領有上述牌照,又被發現有人在場內租麻雀賭博,又涉及實質的金錢交易,燒烤場的負責人可被控非法經營賭博場所,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和罰款五百萬元;至於在場內賭博的市民,則有可能被控聚賭,首次定罪,可被處罰監禁三個月和罰款一萬元。
記者向其中一間燒烤場的負責人查詢時,負責人坦言明白場內有客人賭錢需要負刑責,但表示「我哋都好擔心,租麻雀出去又唔會賺到好多錢,不過啲客一入場就會問有無麻雀租,無得租嘅話,就會即刻掉頭走。」他重申,在客人租用麻雀時,都會提醒場內不可賭錢,不過就不會加派人手巡視場內是否有人賭錢。他又表示,警方會不定期巡查燒烤場,不過通常只查問是否有不良少年或黑幫作惡,並不會特別理會場內的打麻雀情況。
新界西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打擊聚賭是警方的分內事,「啲麻雀開晒喺度,一眼睇晒,警方要拉人根本唔係一件難事,有必要加強巡查。」
憂其他娛場會倣效
燒烤場也可以賭博,令一直有協助病態賭徒的明愛展晴中心戒賭服務督導主任鄧耀祖大表擔心,未來可能連卡拉OK都會有樣學樣,加入麻雀以招徠客人。他認為連燒烤場也可以打麻雀,反映現時賭風連家庭享天倫之樂的地方也被破壞。
記者就在燒烤場的打麻雀情況向警方查詢,警方回覆指燒烤場進行賭博活動是否違反法例,視乎個別情況而定,而警方是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執法。
警方又提醒市民如發現非法賭博活動,應向警方舉報,但警方並沒有在燒烤場賭博的檢控數字。
「走法律罅」避檢控准帶酒入場
合法經營的麻雀館需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申請麻雀天九牌照,領有牌照的麻雀館,只可在正午至午夜營業,同時禁止十八歲以下的年輕人在麻雀館博彩。一般有麻雀打的聯誼會,則領有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的會社牌照,需要符合樓宇及消防的安全規定。除了領有以上牌照的場所之外,領有酒牌和酒樓牌照的場所亦可以打麻雀博彩。
其實除了燒烤場的賭博問題令人關注之外,燒烤場「走法律罅」無牌賣酒的問題亦為人詬病。根據法例,未領有酒牌的燒烤場售賣酒類飲品即屬違法,而大多數的燒烤場都未領有酒牌,為了滿足市民燒烤時暢飲的興致,燒烤場會替顧客在士多購買啤酒,又會批准客人帶酒入場飲用,但有關當局執法不力,令問題持續未改善。
賭徒年輕化喜流連聯誼會
近年不少關注賭風蔓延的組織都發表研究,指本港青少年沉迷賭博情況嚴重,病態賭徒亦有年輕化趨勢,青少年的賭博問題已經響起警號。
明愛展晴中心戒賭服務督導主任鄧耀祖指出,賭波、賭馬和打麻雀都是最受本港年輕人喜歡的賭博活動,不少年輕賭民都會到聯誼會打麻雀,既可以四個人一起賭錢,又有得吃,又可以「吹水」。鄧耀祖表示,在一千一百個向中心求助的個案中,有接近四成是在十六至二十歲時首次接觸賭博,持續若干年之後,成為病態賭徒,而病態賭徒年齡亦有年輕化趨勢,社會有必要正視賭風蔓延問題。
其實,近年社會對賭博的問題都有廣泛的討論,例如較早前在東涌的幼稚園下層設立投注站、馬會增加賽馬日,都引起社會上不少的反對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