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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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漁署打壓助遺棄動物義工

愛心爆棚、專門照顧被遺棄及流浪動物的樂康社會服務聯會女主席陳秀姚,在高峰期曾收養多達一百廿隻流浪貓狗,惟數月前其中一隻五個月大的雄性黑色混種狗,被漁農自然護理署的捉狗隊揭發該狗的打針牌已經過期,因而票控是狗主的她。陳昨於沙田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五百元後,於庭外炮轟漁護署答應以低價為其團體的動物打針及絕育,但最終出爾反爾,直言該署:「打壓義務慈善團體」。

四十八歲女被告陳秀姚,並無案底,她承認一項非根據及按照牌照而畜養狗隻的傳票控罪,控罪指她於今年五月五日所養的一隻五個月大雄性黑色混種狗之打針牌過期。案情指當日漁護署捉狗隊在浸會大學教堂捉到該狗並帶返管理中心,經掃描該狗的晶片後,發現其針牌於四月廿六日已過期,被告稍後領狗時被捕。

裁判官判刑時認同被告情操高尚,值得社會人士尊重,惟她應明白自己的能力有限,了解如何有效管理及徵詢專業意見,不能勉強及冒險,最後輕判她罰款五百元了事。

陳昨親自求情時指,她服務的聯會於九七年成立,最高峰曾收養一百廿隻流浪貓狗,目前只剩下七十隻。她解釋案發時該會舉行慈善齋宴,一名參加的女童擅自帶涉案狗隻離開會場,結果該狗「走甩咗」。

票控義工 打擊士氣

陳續指,有贊助獸醫每月替會內的貓狗打針,惟因疫苗不足,案發時未能替涉案狗隻打針,而該針牌亦只是過期四至五天,她對此表示歉意。她又指是靠收租維生,月入約一萬元。

而在散庭後,陳則向記者大吐苦水,指其會一直義務拯救流浪動物包括貓、狗、兔、龍貓及倉鼠等近五千隻,惟漁護署打壓義務動物慈善團體,出爾反爾,票控義務工作人員。她指事件打擊義工士氣,亦令試養人士、領養人、狗隻「代母」及餵飼流浪貓狗的義工卻步。

她又指,每隻貓狗的登記主人皆是她,故每當出事均是她「孭鑊」,直言法例扼殺動物生存權利,最後更無奈表示:「我哋呢班人出錢出力十幾年,但無奈都惹上官非……」

案件編號:KCS 3299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