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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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護淫媒 賞惡罰善廢綱紀

孟子說:「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力,以致本港侵權行為日益猖獗,幾乎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尤其是壹傳媒,過去十幾年來不斷侵犯東方報業集團的知識產權,先後近五十次被揭發擅自取用東方新聞圖文,當中包括《蘋果日報》網絡版「蘋果動新聞」涉嫌持續抄襲東方旗艦網站on.cc網上新聞報道達三十多宗。但奇怪的是,當局對此一直無動於衷,至今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昨日在立法會議事堂上,多位議員拍案而起,痛斥當局執法緩慢,變相縱容侵權行為,要求交代調查進展。

案底纍纍 罄竹難書

「蘋果動新聞」被揭發於○八年九月至○九年二月期間涉嫌持續抄襲on.cc網上的新聞報道,抄襲程度大部分達九成或以上,部分更是百分之百抄襲,甚至連錯別字也照抄不誤。東方今年二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發聲明及禁制令,禁止蘋果網持續侵犯東方版權和賠償東方的損失。

公道自在人心,壹傳媒的侵權行為不僅激起民憤,亦引起立法會議員的高度關注。黃定光議員質問當局:「將其他網上新聞成段照抄,搞笑到連錯別字都照抄,好似倒模咁印過去,係咪已經造成侵權?當局收到類似投訴,係咪當侵權案處理?」他並指,現時本地網站一旦被外地網站侵權,追討無門,要求港府交代如何保障香港版權擁有人。

面對議員的質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蔡瑩璧以「不評論個別個案」為由,拒絕澄清蘋果網的行為是否有違法之嫌,只承認海關早前接獲一宗傳媒機構涉嫌觸犯網上版權的投訴,正進行調查云云。而對於本地網站遭外地盜版問題,她也僅以「執法困難好多」虛應過去。

明眼人一看就知,蔡瑩璧的所謂調查,無非是耍官腔敷衍公眾。正如黃定光議員所質疑,事件發生沒有十個月也有九個月了,而且侵權行為非常明顯,為何當局遲遲不執法?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亦批評,個案發生在香港,證據亦充足,當局必須決斷執法,才能防止網上侵權罪行蔓延。

我們想指出的是,壹傳媒涉及侵權行為,絕對不是甚麼「個別個案」,而是案底纍纍,罄竹難書。早在《蘋果日報》創立初期,就因擅自取用東方獨家的王菲懷孕照而被法庭判處罪成,但奇怪的是司法機構竟反過來判處東方替侵權的《蘋果日報》支付巨額堂費,後來東方上訴至終審法院才討回公道。自此之後,壹傳媒賊性難改,侵權行為變本加厲,肆無忌憚。

古人說:「綱紀一廢,何事不生?」正因為當局長期有法不依,執法不力,侵權行為才會愈演愈烈,無日無之。其實,別說壹傳媒已是侵權慣犯,即使是「個別個案」,只要是干犯了法紀,就必須嚴肅處理,否則,綱紀一廢,必定天下大亂。例如江洋大盜綁架勒索,難道當局能以「個別個案」為由而輕輕放過嗎?誠如法律界人士江炳滔指出,根據蘋果網涉抄襲on.cc網上新聞的個案,部分稿件百分之百複製,明顯屬抄襲,案件並不複雜,一般九個月已可完成調查,「政府若可加速而不加速,又無原因唔落案,便構成對投訴人不合理的涉嫌」。

保護產權 欺人之談

事實上,港府對「投訴人不合理」的例子已多不勝數。東方報業集團早前獨家報道兩位情歌王子大打出手的新聞,並圖文並茂上載至新聞網上,引起全港轟動,不料內地十幾家網站竟坐享其成,不問自取轉載有關報道,部分網站明目張膽盜用東方多幅獨家照片,每張照片上可見「on.cc」標誌;部分網站則掩耳盜鈴,刻意裁走有關標誌,然後硬加上自己的標誌。對於如此瘋狂的侵權行為,當局坐視不理,毫無動作,東方只能以自己的財力及物力來追討公道,可見當局所謂保護知識產權,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純屬欺人之談。

當然,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港府對誨淫誨盜、反中亂港的壹傳媒愛護有加,其來有自。這麼多年來,壹傳媒旗下刊物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被判罪成的個案已累積一百一十多宗,可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然而,司法機構每次都是輕輕罰款了事,從來沒有任何人因此坐過一天監。與其說這是懲罰,不如說是獎勵,難怪壹傳媒犯完再犯,根本不當法律是一回事。

如果說,當局一視同仁,以同樣寬鬆的手法對待所有傳媒,那還情有可原。但事實卻不是如此,當局親疏有別,處理手法亦有別。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外國明星Kelly Brook性感照事件,同一輯照片,刊登在《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儘管按規定在敏感部位打格仔,仍被裁定二類不雅復被罰款;但登在《蘋果日報》,卻被裁定一類非不雅;更有甚者,在香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無遮無掩刊出有關照片,當局竟然沒有將之送審,更遑論評級。在同樣的法律制度下,刊登同一輯照片,卻有三種不同的待遇,難怪有人諷刺當局判案不僅是「雙重標準」,更創造出「三重標準」,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淪為笑話。

有法不依護淫媒,賞惡罰善廢綱紀。壹傳媒誨淫誨盜十幾年如一日,而當局包庇淫媒同樣是十幾年如一日,真可謂沆瀣一氣,臭味相投。我們想問的是:香港還有法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