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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報道】領匯為求賺錢,除加租及裁員外,更拒絕賠償給一位在轄下商場廁所跣倒重創的婦人,辯稱已豎立「小心地滑」警告牌,企圖以此作為擋箭牌,推卸責任。法律界人士表示,領匯以大「蝦」細玩法律,指警告牌非免責金牌,傷者可追討賠償。
目前本港機構接獲傷者索償時,會委託保險公司聘請公證行評估個案。公證行如確定意外地點已設置「小心地滑」警告牌,會界定為已盡責任通知途人「小心」,故建議毋須賠償。而領匯近年亦常在商場及廁所擺放多個警告牌,惟卻沒有妥善管理場地,途人絆倒後更因現場有警告牌而不獲賠償。
六十多歲的黃婆婆於今年一月在屯門友愛邨商場地下如廁,由於廁格地面全是水漬,她跣倒後動彈不得,被送院後證實左腳骨折,經治療坐輪椅半年,目前仍未康復。
「小心地滑」牌非擋箭牌
黃婆婆向領匯索償,上月底收到領匯透過公證行的回覆,指管理公司已在公廁門外擺放「小心地滑」牌,並在牆身貼上告示,故不會賠償,並指難以確保廁所地面乾爽,使用者應小心。黃婆婆認為領匯蠻不講理,且玩法律欺負小市民,誓言要討回公道。
法律界人士伍毅文指出,「小心地滑」警告牌非索償的成敗關鍵,任何機構要為管理疏忽造成的意外負責任。律師梁永鏗強調,警告牌的法律效力有限,只能令機構承擔的責任,減低百分之二十。香港保險業聯會代表潘榮輝指出,有關機構不能以警告牌作為擋箭牌,受害人可入稟索償,包括醫藥費用及手術費等。
領匯發言人指出,經調查後未能確立管理處在該個案的疏忽,故未考慮有關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