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下法,也稱瀉下法,運用有瀉下作用的藥物,以通泄大便,消除胃腸積滯,或攻逐水飲,以治裏實證的一種方法。《黃帝內經》云:「實則瀉之。」「實」分為無形之實和有形之實,無形之實是指熱盛於體裏;有形之實是指大便、食積、水濕等積聚,如積聚是在下焦,一般情況便會用下法。
下法的藥物一般分為潤下藥、攻下藥和峻下逐水藥,潤下藥包括有瓜蔞仁、火麻仁、蜂蜜等,作用較緩,能潤滑腸道,軟化大便,適用於腸燥津枯便秘;攻下藥包括有大黃、芒硝等,作用較峻猛,大多清熱瀉火,瀉下大便,適用於燥屎堅結,大便秘結,實熱積滯之證;峻下逐水藥包括有甘遂、芫花、商陸等,作用更峻猛,能引起劇烈腹瀉,使體內貯留的水液隨大便排出,適用於水腫、腹水等。
年老體弱孕婦須慎用
醫者會根據病人體質去處方,如兼氣滯的會輔以行氣藥;兼血瘀的會輔以活血藥;兼體虛的輔以補虛藥;若冷積便秘者便配以溫裏藥。
應用下法的注意事項包括:首先,若大便秘結兼有感冒者,醫者一般會先解表,才施行下法,以免外邪內陷;接着,一些作用較猛的中藥,易傷正氣和脾胃,故年老體弱、脾胃虛、孕婦、新產後及婦女月經期都要慎用;而運用這些中藥亦應中病即止,不可過於服用。另外,毒性較猛的亦要經過炮製才可使用,避免發生中藥中毒。總而言之,瀉下法為通泄大便、攻逐水飲的有效治法,但必須小心辨證運用,方能藥到病除。
中文大學中醫學院中醫推廣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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