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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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培訓局要求覆檢設施

【本報訊】屯門勞聯培訓中心日前發生的滅火筒意外,導致一名再培訓學員受傷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消防處指今次事件罕有,正搜集證物及調查,若發現違規會檢控,當局亦會研究及檢討有否需要規管教學用滅火筒。負責開辦再培訓課程的僱員再培訓局今日召開緊急會議,現階段認為毋須停辦有關課程,但會去信所有培訓機構要求覆檢培訓設施。

規管教學並不恰當

消防處處長盧振雄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已派員到現場搜集證物調查,如發現有違法會檢控,暫未知爆炸的滅火筒是否過期。他又指,法例規定滅火筒每五年需作水壓測試,每年亦需年檢,但現時法例對教學用的滅火筒並沒有規管,當局會研究及檢討是否需要規管教學用滅火筒,但因教授使用滅火筒並不複雜,太多無謂規管可能並不恰當,當局會考慮提供指引予開辦課程的機構。

開辦再培訓課程的僱員再培訓局今日召開緊急內部會議討論今次意外,局方認為傷者報讀的物業管理及保安課程並無問題,現階段毋須要即時停辦課程,就今次意外事故已要求培訓機構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提交調查報告,該局會視乎報告結果再處理。再培訓局今日亦向轄下七十二間培訓機構發出通告,要求機構全面覆檢所有培訓設施,確保運作正常及安全。

勞聯副主席潘兆平表示,爆炸的滅火筒在上月三十日到期,但法例容許有十四日的寬限期,已安排本周三年檢及等待承辦商更換,但未檢查便發生事故,會與保險公司商討賠償問題。勞聯另一副主席李鳳英表示,會盡量向傷者及家屬提供協助,現時試用滅火筒的教學環節己經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