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體弱多病,父母愛子心切,雖力有未逮,仍節衣縮食帶我上中環看「名」醫。稍為降低要求,亦要到北角市中心找地區「大」醫生。他們診金動輒一、二十元至數十元不等,以幾十年前的北角公共屋邨家庭,這已屬難以長期負擔的數目。
家居屋邨設有診所,由慈善團體營辦,收費遠比市中心醫生低廉,但父母對這診所總是信心不足,大抵認為「平嘢無好」,而且醫生說話帶鄉音,便知非地道香港人。可惜兒子不爭氣,三日一小病,十日一大病,光是付診金也叫全家捱窮。父母終於向現實低頭,把心肝寶貝帶到屋邨診所就醫。
第一次看屋邨醫生是因為發燒。醫生對母親說:「給孩子打針,很快便退燒。」隨即指示護士帶我到治療室打針,我立時放聲大哭,拔足狂奔逃回家去。母親追在後面,沒付診金便離開。忙亂間原來我連拖鞋也沒穿上,赤足跑出診所。
由於我慣看的醫生都不給我打針,故對給我打針的陌生醫生反應強烈至失去理性。但亦可能錯有錯着,大哭狂奔之後,出了一身大汗,發燒退了,過了一兩天,病也痊愈。這醫生沒有給我開藥,但展示針筒已把我「嚇」好,醫術可能比中環名醫還高強。
我逃回家不久,診所護士帶着我留下的拖鞋趕來,除物歸原主外,還安慰我們母子一番,離開時更沒有追討診金。我領受了為醫之道的第一課,亦自此成為屋邨醫生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