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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男警員涉嫌在家中非禮酒醉借宿一晚的單親媽媽案,被告經審訊後,昨於沙田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他不自辯,但傳召其女友作供,女友指稱被告只是開門給女事主離開,並沒有非禮。法庭將案押至本月十三日續訊。
被告陳國華(卅五歲)被控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在其沙田河畔花園的家中非禮卅一歲女事主。辯方傳召被告女友作供,她指事發前她、被告、網名「警察成成」的朋友阿廣(譯音)及女事主到酒吧喝酒,四人逗留兩小時後返回被告家中。當時事主坐在梳化上與被告再繼續喝酒,之後已不勝酒力的被告由她攙扶入房休息。
女友指事主衣衫整齊
女友指事主當時亦喝至醉醺醺,更不小心踢跌一隻玻璃杯,事主欲收拾時,她遂將事主按低坐下後,事主便睡着。女友便問阿廣會否送事主離去,阿廣回應指事主太醉難送走,故女友讓事主留下,並用被告的浴巾蓋在衣衫整齊的事主身上,之後她亦回被告房睡覺。
至早上她聽到事主電話響起,仍是衣衫整齊的事主欲匆忙離開,但因未能開門,被告遂出廳替對方開門,而被告與事主當時全無身體接觸和談話。惟控方質疑女友是否目睹有關情況,女友回應指見到被告開門讓事主離開。
案件編號:STCC 388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