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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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增加租客搬遷賠償

【本報訊】鑑於過去有重建項目業主在市建局進行凍結人口調查後將租客迫遷,市區重建局決定優化住宅租客援助措施,包括將有困難租戶的搬遷補助金倍增、放寬申請人的居港年期限制等。市建局發言人強調,物業業主在凍結人口調查後要求租客遷出,業主並不會因此獲額外賠償。

市建局發言人表示,今次優化援助措施的目標,主要是協助在凍結人口調查中已登記,但在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推行項目前,已遷離受影響單位的住宅租戶。發言人解釋,在有關項目尚未取得批准進行重建時,市建局難以介入業主與租客的租約事宜。

優化措施包括調高租客搬遷補助金,由現時等同面積相若私人樓宇三個月平均市值租金,倍增至六個月平均市值租金。該局同時放寬申請門檻,酌情容許居港未滿七年的住戶也可申請,但該局未有透露放寬後的年期,只表示會個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