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金鐘北填海土地力爭公用

【本報訊】中環填海再起風雲,保護海港協會質疑,填海所得海濱土地必須讓公眾享用,若作商業用途,有違當初填海「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的理據,不排除再提出司法覆核。該會顧問徐嘉慎揚言,其母的遺產足以打多幾場官司。發展局回應說,填海與土地規劃的法律依據不同,並無牴觸法庭判決。

政府為保育中環,決定放棄將國際金融中心二期對開兩幅用地發展酒店及寫字樓,但有關可建樓面面積將轉移到金鐘中信大廈以北用地,建築物高度限制為八十米,可以興建十三至十六層樓。

或覆核再次挑戰政府

曾與政府就填海問題對簿公堂,並有「七戰五勝」戰績的保護海港協會顧問徐嘉慎說,要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才可填海,若最終填海所得土地出售作商業用途,而非「還港於民」,有違《保護海港條例》立法原意,為保育中環海濱而犧牲金鐘海濱也不合邏輯。

徐嘉慎續稱,中信大廈以北土地原規劃屬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若改作商業用地,要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該會將向城規會反對政府申請,若不成功便會以司法覆核再次挑戰政府。

不過,發展局則稱,中環填海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而且填海與土地規劃的法律依據不同,將商業用地轉移,並無牴觸法庭判決。

保護海港協會十一月八日發起「愛護維港行」,由中環新天星碼頭步行至灣仔金紫荊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