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二年與港人育有一名女兒的馮女士,過去數年均需按規定定期返回內地申請雙程證,始能來港與丈夫及女兒團聚。不過馮的丈夫去年底不幸因病去世,留下母女二人相依為命。馮表示,自己每三個月需返回內地續領雙程證,每次需逗留十多天;丈夫過世後本港又沒有親友可代為照顧女兒,惟有每次都攜女兒返回江門恩平家鄉暫住,待取得雙程證才回港。
經常請假十幾日
馮女士表示,女兒去年九月已入讀小一,但由於自己不時要帶她返回內地,嚴重影響女兒的學業:「每幾個月囡囡就要請假十幾日陪我返內地,功課點會跟得好?佢因為跟唔上進度,結果今年要繼續留級讀小一,真係好歉疚。」她續稱,原本今年三月已獲批多年來夢寐以求的單程證,不過由於當初她以丈夫名義申請,如今丈夫去世,當局竟宣布申請無效。她現時需以女兒名義再作申請,未知何時才獲審批。
對於內地當局將在年底放寬內地人來港探親政策,讓與香港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的雙程證申請人,由最長三個月改為一年多次往返,馮女士認為措施對她有幫助,「起碼唔使走咁多次」。
不過,她仍希望當局能酌情處理個案,盡快批出她的單程證申請,讓她這個單親媽媽可結束目前「中港兩邊走」的苦況,給她的女兒一個穩定的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