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喺新學制下,當局將智障學生嘅離校年齡上限由二十歲降到十八歲。因乜事幹智障學生一到十八歲就要被迫踢出校?點解唔畀佢哋讀書?仲使講,擺明係玩針對兼製造歧視啦。
唉!咁嘅新學制,唔畀人插到七彩至奇啦。有一位家長仲代表佢嘅智障仔仔入稟高等法院,指當局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雖然上次敗訴,但學者認為佢哋嚟緊嘅上訴,由於有更強嘅論證,勝算大增,當局至不得不急急腳掟兩個改善措施補鑊。
嗱,補鑊第一招就係放棄智障學生要喺十八歲離校嘅決定,等有真正需要或有合理原因嘅學生,可以完成課程之後至畢業離校。另一招係當局準備額外增加經常性開支,增加特殊學校智障學生嘅額外學額。
唔係啩,原來咁就叫補鑊?可惜事與願違,呢啲新措施,擺到明就係為咗塞住學生家長把口啦,頂晒籠都係延長留校一至兩年,又冇改善教育質素,根本就係治標不治本,叫人點收貨呀!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主席趙張麗文斷言對新方案感到遺憾,表明唔會接受呢個方案。此外,其中一間特殊學校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何巧嬋亦慨嘆,新措施反映當局終於承認之前係做錯。
講到底,今次搞出咁嘅大頭佛,完全因為當局不嬲唔重視特殊教育,再加上喺制訂政策同設計課程時,完全冇通盤計劃,根本冇考慮過智障學生實際情況同困難!
話時話,唔好以為當局今次讓步係良心發現呀,其實不過為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學者表示,近年政府每逢撞到有司法覆核,逐漸變成「輸多贏少」嘅局面,今次極有可能因為怕輸所以至讓步咋。
冇辦法啦,弱勢政府吖嘛,係人都知呢個政府唔鬧唔郁,施政甩皮甩骨。由舊年嘅生果金資產審查風波,到今年嘅慳電膽現金券可見一斑,有邊次唔係眾怒難犯嘅情況下修補褪軚?不過教育係一項神聖而莊嚴嘅工作,搞到家長好似去街市買菜咁,乜都要同政府講數至得,點可以咁兒戲!
政府官員無心無肺成咁,計功夫茶話齋,應該要快啲搞番個「新官學制」,將佢哋掟入管治BB班再教育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