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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為實施新高中學制而將智障學童的離校年齡上限降至十八歲,在群眾壓力下終被迫收回,淪為「短命政策」。智障學生正就司法覆核敗訴一事提出上訴,關注團體準備連串行動誓與教育局抗爭到底,教育局見「勢色唔對」急轉彎,放棄智障學童十八歲離校的決定,並研究增撥資源供特殊學校增加學額。團體炮轟港府「唔鬧唔郁」,但批評可即時增加的學額仍不足,故絕不接受新方案。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下午將與相關團體會面,再作商討。
全港約有六十多間特殊學校,教育局今年四月通知各校,除非申請學童延長留校,否則不論智障學童完成十二年課程與否,凡年滿十八歲即不獲資助,必須離校。關注特殊教育的團體誓與當局抗爭,由智障學童唐偉庭就教育局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提出司法覆核雖敗訴,但已決定提出上訴。
教育局為「補鑊」,初步構思兩項改善措施,包括放棄智障學童須於十八歲離校的決定,讓有真正需要或具合理原因的學生,完成課程後方畢業離校。
額外二百學額難應急
此外,當局擬額外增加經常性開支,增加特殊學校智障學生的額外學額。當局初步預計,約三成多學校可即時提供足夠的額外學額約二百個;另有約三成學校可通過改裝工程達至目標,增加約三百五十個學額,但或需兩至三年時間;剩餘的十多所「困難戶」學校,因現行校舍未能提供足夠額外學額,故當局需與個別學校商討,另覓新校舍或合條件的舊校舍遷校重建。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主席趙張麗文對新方案感遺憾,並斷言絕不會接受。她指港府處理此事「唔鬧唔郁」,又炮轟教育局「淨係識講錢,每次見孫明揚都係要同我哋計數,講錢多過講教育質素,搞到家長好似去街市買菜咁,每樣嘢都同政府講數」。
團體斥「搵錢塞住把口」
她認為,新措施只是港府以增撥資源「塞住大家把口」,最多只能讓智障學生延長留校一至兩年,並沒有改善教育質素,「治標不治本」。同時,由於每間特殊學校獲分發的資源,或因應學額增加的數量不同而分配不均,將對不同學校的學生造成不公。
其中一間特殊學校佛教普光學校的校長何巧嬋慨嘆,「教育局願意構思新措施,反映終於承認之前係做錯,放棄十八歲離校嘅決定」。不過,她認為,以每年全港有八百名智障學童畢業計算,若只有額外二百個學額應急,實在非常不足。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教育局讓步,證明當局處理特殊學童留校問題出錯,錯誤以十八歲作為離校界線。
記者 李寶怡、韓耀庭、唐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