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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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何事不可對人言

北宋政治家、史學家司馬光曾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真正的政治家就應該這樣,光明磊落,坦坦蕩蕩,事無不可對人言。

煲呔曾也自稱政治家,可惜此家不同彼家。面對接二連三的疑似利益衝突醜聞,面對個人誠信備受質疑,如果是真正的政治家,就應該第一時間站出來澄清和交代,但煲呔曾的做法剛好相反,他先扮鴕鳥後發爛渣,將市民和傳媒的質疑說成無中生有、惡意中傷、肆意攻擊,看他老羞成怒、歇斯底里的樣子,簡直就是潑婦罵街,哪有一點政治家的味道。

煲呔曾以為反客為主,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疾言厲色一番,就可以轉移公眾視線,令傳媒噤若寒蟬,他實在是太天真了。古人有副對聯是這樣說的: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這副對聯送給煲呔曾最適合。

有些人總是喜歡自欺欺人,例如台灣的陳水扁,至今仍堅稱自己是清白的,甚至在法院裁定他貪污罪成後,他還大大聲反問:「難道阿扁錯了嗎?」阿扁有沒有錯,你知我知大家都知。

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煲呔曾認為自己行得正企得正,那就請他勇敢站出來,面對立法會議員和市民大眾,把最近發生的連串利益衝突醜聞的種種疑點說清楚講明白,要是他連這點勇氣也沒有,那就請他收聲,不要再怪傳媒「肆意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