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果欄搬運工人因不滿九歲兒子將汽水放上睡床而施以體罰,卻把兒子打至脾臟撕裂,需要留院醫治大半個月。躁父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嚴重傷人罪,裁判官先索閱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其子的社會福利報告,准他保釋至十一月十八日始判刑;但裁判官表示不排除判囚的可能性。
不滿汽水惹蟻
卅歲被告楊玉能,被控在今年九月一日,於赤柱龍德苑的住所內,引致其九歲兒子身體嚴重受傷。
案情指被告與兒子的生母已離婚,案發時兩父子與被告新任妻子同住。事發傍晚,被告見兒子將一罐可樂放在床上,惹來大量螞蟻,遂用手打兒子的背脊數下。同日稍後被告與妻發現兒子狀似不適,將他送院醫治。
即晚帶子求醫
醫生發現其子的脾臟有撕裂傷勢,結果需留醫廿二日方能出院,而被告則在案發翌日正式被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打傷兒子後擔憂不已,即晚帶子求醫,證明被告是無意隱瞞犯案,而且事後他常到醫院探望兒子。
被告對事件已深感後悔,承諾不會再犯,其子現已痊愈,可以照常上學,社工亦有跟進其家庭個案,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ESCC 528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