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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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日簽署工作假期計劃

【本報訊】香港與日本今日簽署交換雙邊工作假期計劃文件,以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讓兩地青年人可到香港或日本工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與日本駐港總領事佐藤重和,將代表雙方政府簽署。據悉,日本工作假期計劃的名額每年有二百五十個,明年一月一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戶口需要有廿萬日圓(即約一萬六千多港元)的經濟證明,申請人可到日本一邊旅遊、一邊體驗工作一年。

根據該計劃,年滿十八至三十歲的港人,可以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申請,到日本逗留一年,期間可以擔任短期工作及修讀短期課程。日本外務省的資料顯示,申請日本工作假期計劃的外國人,必須無犯罪紀錄,健康良好,申請人戶口需有廿萬日圓的經濟證明,並需出示回程機票或足以購買回程機票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