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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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轟屋苑濫建停車場

【本報訊】不少豪宅發展商會在住宅單位樓層下興建停車場,方便住戶泊車。有環保團體質疑,發展商利用了停車場面積不計算樓面面積的政策,興建多層停車場,將樓宇墊高,令住宅景觀更佳來提高售價。團體又指,巨型停車場會增加屋苑平台面積,造成屏風效應,減弱街道通風。

環保團體「環保觸覺」在本月調查了○一年後落成的三百個屋苑,發現當中八成屋苑有至少兩層停車場,二十九個屋苑的停車場有三層以上,最多的有九層。環保觸覺質疑有部分發展商,利用停車場不計入樓面面積的政策,即毋須付交地價,而將停車場「大起特起」,既可提供車位予住戶,亦可將大樓墊高,令住宅單位更高,景觀更佳從而提高售價。

車位租給車行作展銷

他們又指,不少屋苑均位於鐵路沿線附近,很多車位根本用不着,長期空置,有發展商便將這些車位租給車行作展銷用途。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認為,政府變相將地方「送」給發展商作商業用途,「停車場唔使畀地價,發展商就係咁起,用唔晒咪租出去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