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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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賠迷債疑點多多

立法會議員幫助煲呔曾弟婦林淑貞提前獲取迷債賠償,其中疑點重重頗堪玩味。

雷曼兄弟九月爆煲前,林淑貞已預知雷曼出問題,證明她並非「缺乏判斷力」者,她的投資損失是否應由銀行負責?此為疑點之一。

如銀行確信自己有錯,為何只向林淑貞付出賠償,而不同時賠償其他受害者?如銀行確信自己無錯,那基於甚麼理由賠償給林淑貞?是因為立法會議員的關說,還是因為她是特首弟婦?此為疑點之二。

如林淑貞果真為迷債受害者,她為何不直接向銀行追討,而要通過立法會議員出面?此為疑點之三。曾蔭煊聲明指曾想上街遊行,礙於特首弟弟身份而放棄,但當初煲呔曾公開要求銀行處理迷債時聲色俱厲,既然如此,特首弟弟上街遊行,並不會給老哥添麻煩,此說也不成立。

迷債受害人那麼多,立法會議員如認為銀行有錯,理應為所有受害者追討,為何他只幫助個別人?此為疑點之四。

煲呔曾在政府內部會議提出弟婦問題,是基於普遍義憤,還是為家人不值?煲呔曾對弟婦投資詳情並不了解,他根據甚麼作出判斷?此為疑點之五。

疑點這麼多,當事人三緘其口,其中內情值得再追問。走後門是變相賄賂,官商利益交換門道很多,今日欠下的情且容他日相報,只要有心,不愁找不到機會──事涉公眾利益,豈可輕輕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