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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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漱口水要攞牌 監管不成盞擾民

半夜三更頭赤赤痛,點算好?入急症室睇醫生當然最好,問題係依家公立醫院嘅醫療質素係點,大家心照,隨時入去小病變大病,仲衰多兩錢重都有之。所以呢,好多小市民寧願食自己,去便利店買盒成藥,啪兩粒止痛藥頂住檔就算。

不過,呢個止痛嘅方法就嚟行唔通咯,日後如果夜麻麻搵勻成個區嘅便利店,竟然搵唔到止痛藥嘅話,唔使大驚小怪,因為便利店賣止痛藥可能成為歷史。事關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日前公布多項建議,計劃加強監管出售藥物,連售賣或者批發包括止痛藥、維他命丸甚至漱口水等非毒藥藥物都要申請牌照,即係話,便利店、雜貨舖以及油站等,遲啲想售賣止痛藥就冇咁易喇。此外,委員會又建議註冊藥房必須全日有藥劑師當值,仲提出本地藥廠要喺四至五年內達到國際水平咁話。

恕功夫茶孤陋寡聞,唔通近年來當局發現好多年輕人索漱口水索到上腦、啪維他命丸啪到條條fing?如果唔係,點解會將呢啲咁普通嘅產品納入監管範圍呢?唔通便利店真係要二十四小時戙個註冊藥劑師喺度,先至可以賣止痛藥及漱口水?

冇錯,近年來藥物事故鑊鑊新鮮鑊鑊甘,加強藥物監管係人都舉腳支持,但都要切合實際需要,唔可以咁超現實吖嘛。病人互助組織副主席張德喜就講得啱嘞,監管藥物唔應該影響大眾民生,否則只會弄巧成拙。

再講吖,據業內人士指出,藥劑師月薪閒閒地要三、四萬元,增聘藥劑師一定會令到成本大增,最終會轉嫁落消費者身上,要畀多啲錢買貴藥,講到底,咪又係小市民受害。

況且呢個委員會可能唔知道香港藥劑師人數嚴重不足,如果要落實建議,要再多三分之一藥劑師至搞得掂。弊在當局做一半唔做一半,掟咗個建議出嚟就關人個關,完全冇諗過人手及資源分配,成個建議不切實際,根本就係得啖笑。

所以話,呢個政府應做唔做,唔應做嘅就做到加零一。呢嗱,現時本地廿五間「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藥廠一直由藥劑師做授權人,委員會竟然反其道而行,建議非藥劑師都可以做授權人,簡直係開歷史倒車。

大家都知喇,依家由藥劑師做授權人都經常出事,日後由非藥劑師做授權人,豈不是更加亂晒龍?唉,仲話叫藥廠四至五年內要達到國際水平喎,真係唔使旨意呀,咁樣搞法,到時藥物事故唔長爆長有至奇咯。

唉,當局一係唔監唔管,一係矯枉過正,叫人無所適從,不如監管吓自己,唔好再山草藥,噏得就噏仲好啦。睇怕小市民都要自求多福,居安思危,儲定漱口水、止痛藥至得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