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擁有一層樓等於平倉這個概念,不但不能完全反映市民需要,對於許多中國人而言,他們不但要考慮到自己的住屋需要,還要考慮到下一代的住屋需要。
香港市民尤其是中產一群,幾乎都有或多或少的責任協助子女置業。較為富裕的,可以及早買下樓宇,待兒女結婚時送贈,或者讓其自住;能力較遜的,也可能會協助支付首期。總之,中產置業的責任不只是其個人的自住物業,而是一連串的需求。
這其實是無可奈何的現實。一般大學畢業生,較幸運的可以當公務員,既有較高底薪,也有置業福利,更重要的是有職業穩定性。要有一百幾十萬元的首期積蓄也非易事,如有穩定工作,還可解決每月供款的問題;但從事其他行業的,不少工作五、六年,月薪還是一兩萬元,七除八拆,如果沒有父母的幫忙,那又如何可以自己置業?
新一份施政報告引發市民對政府房屋政策的不滿,可說既迅且猛,而且一呼百應,證明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中產在過去十年所遇到的挫折,過去幾天本欄也有提及,就算自己的住宅已經足夠應用,還要為下一代籌謀,否則可能釀成兩代的紛爭;然而自己的事業又面對改組瘦身等問題困擾,能保住現有的職位已是上上大吉,明日之事誰也管不得。五百來呎的老舊小單位也升到三百萬元,政府還要講風涼話,自然一屋大燎原。
中產置業,還只是吃力的問題;沒有中產老爸老媽的跟置業絕緣,那又是另一個社會流動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