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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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駐港總領事被追租

【本報訊】中半山豪宅御花園一個兩層複式單位的業主,入稟高院,指租用該單位的羅馬尼亞駐港總領事最近兩個月沒有交租,要求法院下令對方將單位交吉及支付二十六萬元欠租。

入稟狀指,原告許耀生(譯音)於去年六月與被告羅馬尼亞總領事簽署租約,將御花園一個高層複式單位及兩個泊車位租給被告,每月租金為十三萬元,每月一日要交租,租約將於明年六月屆滿。惟被告於今年九月及十月都沒有交租,合共欠租二十六萬元,原告多次追討不果,遂興訟向被告收樓和追討欠租。

案件編號:HCA 216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