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事件
08年9月15日 美國華爾街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宣告破產
9月底 本港雷曼迷你債券苦主向證監會、金管局、消委會等投訴及求助,金管局及證監會保證三個月內就調查提交報告(曾蔭煊聲明指,妻子早於年中已求助石禮謙)
10月6日 政府向銀行拋出回購雷曼產品方案
10月8日 逾700名雷曼苦主首圍立法會,並分批到各銀行請願
同日 曾蔭權回應指,由分銷銀行回購雷曼迷債是可行方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期望投資者接受方案
10月17日 銀行公會接受港府的回購方案
11月12日 立法會通過引用特權法調查迷債事件
12月 證監會、金管局分別向財政司提交檢討報告
12月初 銀行公會回購迷債程序遭雷曼清盤人法律挑戰
12月底 首宗入稟索償官司於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庭
09年1月15日 金管局公布約1,500宗個案與銀行和解,涉十八間銀行總值逾六億元
2月20日 立法會雷曼專責小組首次公開研訊,傳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陳稱雷曼爆煲後始知香港有售雷曼迷債
3月14日 本港逾4萬名雷曼苦主正式入稟美國法院索償124億港元
4-7月 小組首次傳召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副總裁蔡耀君、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及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
7月22日 證監會與銀行達成協議,16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公布回購方案,約九成投資者可取回最少六成本金,但排除近1,400名經驗及專業投資者(曾蔭煊聲明指,妻子於4月已獲賠償)
10月5日 99%迷債苦主接納回購計劃
10月10日 雷曼苦主大聯盟擬就政府的回購方案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