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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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院醫生涉摸少女乳頭

十五歲少女因腸胃炎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當值男醫生為她檢查腹部時,涉嫌掀起女病人的連身裙及胸圍至鎖骨位置,復用手指輕按少女兩邊乳房及觸摸她的乳頭,涉事醫生因而被控非禮罪,他昨在粉嶺法院否認控罪。女事主作供時指,她雖然沒有直接看見醫生觸摸她胸部,但因醫生沒有戴手套,故能感覺到對方指尖溫度。案件將於今續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被告醫生羅仲康現年二十六歲,控罪指他於今年二月十日,在屯門醫院三號診症室非禮一名女病人。

院方:涉案醫生否認指控

女事主作供時指進入診症室後,被告先輕按她頸部兩側檢查,又在未有呼喚其他人入房協助下,吩咐她躺在病床並掀起連身裙以便他檢查腹部,女事主亦依指示將裙拉高至胃部附近。被告隨後輕按她腹部多次檢查,後聲稱為女事主檢查胸部,將她的連身裙及胸圍推高至鎖骨位置,女事主未有阻止。

被告隨後用手指圍着女事主一邊乳房,再輕按五、六次,之後又用同樣方法輕按另一邊乳房,並問女事主:「有冇痛?」期間被告兩度以掌心觸摸女事主乳頭。被告檢查胸部約一分鐘後再用聽筒聽女事主的心跳,之後着她起身以便聽背,女事主於是自行放下胸圍及連身裙,最後領取藥物後離開。

女事主當晚與友人晚膳時提及事件,友人認為她被非禮並勸她報警。女事主與母親商量後先向院方投訴,數日後醫院主任回覆指涉案醫生否認事件,亦沒有當值醫務人員記得是否於案發時曾到房內,女事主於是報警。

女事主被指供詞有出入

辯方大律師駱應淦質疑女事主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女事主則回應指她當時沒有刻意直望涉事醫生面貌,故未能認出被告。駱又質疑女事主的口供與庭上供詞有出入,如女事主在口供中曾表示胸部有脹痛,但昨日作供時卻表示無痛,女事主則解釋她對事件細節感到模糊。

控方又傳召在急症室任一般服務助理的姓陳女子作供,陳指她會為醫生擔任「借眼」的工作。陳解釋,當醫生為女病人檢查時有身體接觸的話,就會呼喚女醫護人員到場「借眼」以令病人安心。惟陳在盤問下亦承認,她每次都站在固定位置,所以病人或會看不到她。

案件編號:FLCC 244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