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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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銀女經理涉偷50客存款

本港荷蘭銀行一名前女客戶經理涉嫌在未經顧客同意下,偽冒客戶簽名非法挪用資金,其中一名受害客戶損失約二百萬元。銀行早前翻查紀錄,揭發事件後報警求助。消息稱,警方展開追查後,涉及問題手法而被騙受害人約五十名,大部分都長居海外,懷疑因甚少查閱戶口帳款而成為受害人。

荷蘭銀行發言人證實,早前內部調查時發現一名女職員懷疑涉及可能違規行為,已即時通知有關監管當局,警方及銀行內部已調查事件,而涉案女職員亦不再受聘,鑑於警方仍然在調查中,銀行現不宜評論。

大部分受害人長居海外

據悉該名女職員(三十餘歲),荷蘭銀行今年四月接獲客戶投訴,指在未被通知下被人偽冒簽名,以及戶口資金不翼而飛。銀行展開內部調查,揭發一名女客戶經理懷疑在未經同意或客戶不知情下,挪用戶口資金用作投資,大部分被挪用資金的帳戶都長居海外。銀行於同月報警,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

其中一名懷疑被竊的客戶古小姐表示,她於○六年七月在荷蘭銀行開戶,去年四月將三百萬港元用作投資「外幣雙機存款」定期,同時授權該女客戶經理處理買賣。去年十月,古小姐離港返回外國定居,今年五月致電銀行,才知女客戶經理早前疑冒簽及挪用客戶資金投資。

古小姐查看銀行月結單及戶口紀錄,發現去年四月至今年三月底為止,共有三十七項投資買賣紀錄,每項都有一個倣效她的簽名作實,但這些投資紀錄她全不知情,卻令她損失了二百萬元。由於古小姐得知受騙人數多達五十人,她擬聯同其他苦主,籌錢聘請律師追討損失。

荷蘭銀行發言人回應會履行對客戶的應有法律責任,以及採取加強帳戶的安全措施,保障客戶利益。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也收到受害客人投訴,他批評銀行監管制度出現嚴重缺陷,令到客戶金錢受損。他認為港府應盡快公開事件,否則香港金融聲譽隨時破產。

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