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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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工人觸電亡東主罰款4萬

【本報訊】一名東主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昨日於沙田法院被判罰款四萬元。案情指一名工人在去年十月廿三日,於沙田一個建築地盤內,因安裝牆燈時觸電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條規定,東主須為僱員在合理切實範圍內,設置及保持安全及不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如有東主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判罰可達罰款五十萬元及判囚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