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2009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男極圈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慈善基金
昔日東方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上一則
下一則
法庭新聞:工人觸電亡東主罰款4萬
【本報訊】一名東主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昨日於沙田法院被判罰款四萬元。案情指一名工人在去年十月廿三日,於沙田一個建築地盤內,因安裝牆燈時觸電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條規定,東主須為僱員在合理切實範圍內,設置及保持安全及不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如有東主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判罰可達罰款五十萬元及判囚六個月。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男極圈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慈善基金
新聞總覽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