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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婚並育有兩名子女的小學辦公室男助理,上月在校內男廁狎玩九歲男生的下體被捕,早前已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告原定昨日判刑,惟因上次處理本案的裁判官剛好休假,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周一,以交回原本裁判官判刑,被告還押監房看管;而辯方更透露屆時將會呈上四十封各界替被告撰寫的求情信。
被告何建平(五十一歲),案情指他在上月廿五日於校內男廁,替九歲男學生塗藥膏紓緩大腿抽筋時,脫下對方的褲子及內褲狎玩其下體。
男生回家後將事告知父親並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好奇而犯案,事發後更被校方即時解僱。
法官「無諗過畀佢保釋」
當時聽取被告答辯的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判監實難免,但先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參考,以判斷被告是否需要接受相關治療以及重犯機會的高低,始作判刑。
另外,辯方昨日並無保釋申請,裁判官聞言亦直言:「我都無諗過要畀佢保釋。」
案件編號:KTCC 615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