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2009

自由黨:時薪不能逾24元

【本報訊】立法會正在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自由黨昨日提出建議,要求政府在法例的附屬法例中,訂明最低工資的時薪不高於廿四元,否則可能不支持草案通過。有來自勞工界的立法會議員指,自由黨的建議有要脅的成分,似「打茅波」。

自由黨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於本年五月底至六月初訪問了五百零六個中小企的管理階層,發現約四成半的受訪者贊成立法制訂最低工資,比反對者多出大約十個百分點。調查亦發現,如果最低工資水平訂為時薪三十二元,有十七萬勞動人口可能因而被解僱或轉調其他職位,但如果最低工資水平不高於時薪廿四元,受影響人數只有約三萬六千人。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表示,現時的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有多項不完備的地方,如對「工時」的定義不清等,亦沒有訂立最低工資水平,令該黨無法支持草案。她又表示,如果政府不於附屬法例中訂明最低工資時薪為不高於廿四元,該黨可能不會支持通過草案。

工聯會斥要脅質疑「打茅波」

自由黨又指出,該黨原不支持最低工資立法,但由於該黨理性務實,故若政府同意訂明時薪不高於廿四元,自由黨可以支持草案。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自由黨的建議「古怪」,一來討論草案時根本不會有最低工資水平作參考,二來該黨於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發表最低工資水平前,就以「不通過草案」為手段建議訂立偏低的最低工資水平,當中有要脅成分,亦不是有心提供討論最低工資水平的平台,屬「打茅波」。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副主席陳茂波不評論怎樣的最低工資水平才算合適,指工資水平應交由最低工資委員會根據各種因素來釐定,但他認為一分全職工作的月薪如低於五千元屬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