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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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穎妤告李慧玲誹謗

【本報訊】言論經常被指「惹火」的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李慧玲惹上官非。在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挑戰立法會的訴訟中擔任律師團成員的大律師王穎妤,已委託資深大律師清洪草擬訴狀入稟高院控告李慧玲及商台,指李慧玲上月廿四日在節目《左右大局》中發表的言論構成誹謗,要求法庭禁制有關言論及下令李慧玲和商台賠償。

兩名被告依次是李慧玲及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台)。根據清洪替原告王穎妤草擬的入稟狀指,李慧玲於今年九月廿四日在商台的廣播節目《左右大局》中誹謗王穎妤,商台其後又透過其網址www.881903.com重播該節目的錄音內容。

入稟狀指,王穎妤為此向兩名被告追討賠償,當中包括懲罰性賠償;王穎妤又要求高院向兩名被告頒發禁制令,阻止兩名被告、其他有關人士及公司再次發布相同或類似的誹謗言論。

李慧玲言論惹火有前科

李慧玲昨向本報表示,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她否認有關指控,認為其言論並無誹謗成分,她只是引述第三者的言論,而當時已在節目中表明不認同有關言論,亦沒有指名道姓,強調自己只是憑良心做節目。商台發言人回應稱,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不會回應。

李慧玲被指言論惹火已非首次,她較早前在節目中曾批評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廣播事務管理局其後接獲投訴,經審議後,認為李的評論不合適,裁定投訴成立,並向商台作出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