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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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工時易惹爭拗

【本報訊】《最低工資條例草案》被斥工時定義不清,人力資源管理學會直言,若法例要求記錄企業所有僱員實際工時,無疑是架在業界頭上一把刀,因全港三百七十萬僱員中,條例僅涵蓋約四十萬人,若業界不記錄高薪者的工時便是不合法,但「點叫高層講幾時幾日用咗幾多時間覆公司電郵或者監工」?

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溫小雯昨在電台節目中質疑,員工出外公幹,過邊境後便開始計算工時,但因事滯留當地又該如何計算。至於記錄工時,她稱,低薪僱員只佔全港僱員一成多,即使佔兩成多,要因此記錄全部僱員工時對企業是資源損耗。

人力資源將是大災難

她亦擔心執法初期勞資關係緊張,公司可能改動合約列明工作時間,員工簽新約時或會字字斟酌,引發爭辯,她舉例指:「建造業有三點三(下午茶),有指引可能仲多爭拗,可否三點開始?包唔包食煙時間?」溫續稱,會員認為條例最快明年底才推行,故至今對草案仍不以為然,但她提醒一旦落實,對人力資源將是一大災難,屆時計算薪酬、工時等將會翻天覆地地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