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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及美容院、減肥療程等服務業的不良營商手法近年愈揭愈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宣布將就《商品說明條例》作出修訂,以涵蓋至服務範疇,期望今年底至明年初作出公眾諮詢。消委會歡迎新修訂,認為新例能有效打擊不良銷售,包括投訴較多的美容、纖體及電訊行業,但指修訂未必能規管物業銷售,促政府制訂長遠法例監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日參與消費者委員會會議後,宣布將就《商品說明條例》作出修訂,建議由現時只包括商品零售,擴大至服務銷售。
她稱,新修訂將在虛假或誤導聲明及預繳費用後未能提供服務方面作出規管,並會就何謂不良銷售作出界定,希望能盡快在今年底至明年初進行公眾諮詢,若一切順利,可望在二○一○至二○一一年度提交法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同時亦會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
未能涵蓋物業銷售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歡迎建議,認為修訂有效規管現時涉及較多不良銷售投訴的行業,包括美容、纖體及電訊行業,「若銷售療程時作出的聲稱與事實不符或在廣告中提供不實的數據,都可能違反新修訂,但最終仍要視乎實際條文而定。」他稱,條例修改後仍有部分行業未能涵蓋,如物業銷售等,因此希望政府最終能制訂長遠的跨行業法例作出全面規管。
消委會表示,今年一至八月接獲有關美容院投訴多達一千零五十九宗,較去年同期六百零九宗增加超過七成,而涉及減肥療程的投訴則有八十六宗,與去年同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