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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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準則包涵廣泛
【本報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像其他諾貝爾獎項般,同樣經過提名及評審的過程。有關提名須於二月一日前作出,而提名人亦只限於前得獎者、現任或前任諾貝爾委員會委員或政府人員、大學教授等合資格人士。得獎者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的五名委員評審,其評審準則不限於有關人士在推動和平、人權及民主已取得的成果,往往會頒給那些正為和平努力的人士,或在關鍵時刻鼓勵有關人士為和平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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