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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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路障 警方認衰

【本報訊】警方今年七月在觀塘繞道以巿民車輛做「人肉路障」堵飆車,遭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極度離譜」、「草菅人命」。警方昨承認當日處理事件的警務人員判斷錯誤,低估了非法賽車人士的鹵莽程度,而徵召市民車輛做路障亦不符合警方政策。警方正檢討對付非法賽車及設置路障的指引,料下月完成,但議員質疑檢討時間過長。

判斷錯誤 低估風險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在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批評警方「搵市民較飛」,要警方解釋當日警員所犯的錯誤,又指警方應盡快向受害司機作出賠償;黃毓民則指若非法賽車行為是危害市民生命,警方以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則是「有牌去危害市民生命」,儼如「合法殺人」;余若薇批評警方七月至今仍未完成檢討,效率不足。

警務處總警司(交通)高富士指,個案仍在調查當中,強調人員當時只有三分鐘時間作出決定,但承認警方使用路障的政策,是不危害市民安全及不使用市民車輛,承認當日行動的決定有錯誤、低估了情況導致意外發生。被問到警方是否認為需加重對非法賽車的罰則,高就指警方的角度是非法賽車比危險駕駛更為嚴重,但現行法例要證實非法賽車有困難,根據外國經驗,認為可研究加入如可充公參與非法賽車車輛等條文或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