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特區政府讓香港電台繼續留在政府架構,某報一篇署名文章質疑特區政府會把港台「公器私用」云云。奈何,這「公器私用」四字實在用錯了,不僅是當事人錯誤了解港台的角色,更錯在他對特區政府的角色茫然不知。
首先,港台本來就是政府的傳聲筒,需協助政府把政策透過大氣電波發送予廣大市民,亦有責任為政策護航。港台跟政府的關係,正是所謂「同一鼻孔出氣」。在港英政府時期,豈曾見過港台指着英國人的鼻子叫罵?為何以前就沒有人為港台的角色出聲?
第二,特區政府有公權力,是由主權國即中央政府所賦予的權力,更得到全國十三億人民的授權,代表中央政府和全體中國人民包括七百萬香港人管治香港。情況正如港英政府,它的公權力乃英國政府及英國全體人民所授權,以對香港施以殖民統治。所以,政府本身就是為人民而用,已經是一種「公器」。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其立場是沒有個人利益而只有公眾利益,港台既然是政府的一部分,也自然是「公器」的一部分,政府利用港台宣傳政策,那理所當然就是為公家而用,即是「公用」了。為何以前沒有人說港英政府把港台「公器私用」,今日卻有人走出來要為港台「討公道」?
政府就是人民的公器,哪有「公器私用」之說?要說到最可能出現「公器私用」的情況,那只有某些政黨或人士,利用港台攻擊政府,以達致撈取政治本錢和提升其地位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