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也有參與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的工作。當年政府對檢討似乎是認真的,除了安排專責辦公室和團隊,更找來出名「轉數快」的政務官劉焱當秘書長。我是財政安排專題小組的成員,只開了四次會議,成員包括政界、大學教授及資深傳媒人,大家想法較接近,容易達成共識,會議很有效率,氣氛輕鬆。在我擔任的公職中,那是個難得和愉快的經驗。
在四次會議上,大家從零開始,構思心目中的「新公營廣播機構」該如何安排穩定的財政來源,如何讓它持續發展,並加強市民「擁有」公營廣播機構的意識。委員沒受到任何限制,可以坦誠對話,四次會議就完成報告,作為委員也有點「成就感」。
三年後的上周一,局長說:不如原地踏步,就由香港電台肩負公共廣播機構的使命吧。
局長話說得輕鬆,「當甚麼事都沒發生過」,其實是說兩年的檢討是「得個吉」了。花了有心人大量時間,也花了大量公帑,得來的是這樣的結局,真有點心灰意冷,要沉澱數天才能提筆寫這議題。
若政府沒打算或沒勇氣對公營廣播機構作出改變,那就不要勞師動眾的進行檢討。
一個政府部門怎可能是公營廣播機構?「公營廣播」的意思,是指不受制於商業或政府利益。要一個負責公營廣播的單位隸屬政府,受制於其政策、制度和資源分配,是自相矛盾。況且,「新港台」的頂頭還有一個由特首委任的「顧問委員會」。如此新安排只是權宜之計,是拖延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