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勒死情婦齊人誤殺罪成

本文重點
【本報訊】欲享齊人之福的紮鐵工人,遭情婦逼令他離婚時因情婦恐嚇要殺死他的妻兒,盛怒下涉嫌用窗簾布勒死情婦一案,五男二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兩個多小時,便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但受挑釁而引致誤殺罪成,法官將案押後至周一判刑。

鞠躬道謝陪審員

被告邱杰強(五十歲)得知判刑後並無特別驚喜,但當陪審員離開並行經犯人欄時,被告逐一向陪審員鞠躬致謝。被告家人得知裁決亦開心得即時在庭內笑起來,其妻子在散庭後更立即跑到犯人欄與被告揮手道別。控方透露,被告八四年曾有一項毆打傷人案底,他在內地只接受教育至小四程度,七四年來香港。

法官昨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若認為被告是有意圖殺死或令死者受嚴重傷害,便要裁定被告謀殺罪成。若認為被告謀殺罪不成立,可考慮被告當時是否受到激怒,以致完全失去自制,從而殺死楊秀琼,則可以裁定他因受挑釁而引致的誤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 8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