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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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燈籠近半有問題四款禁售

中秋節將至,海關抽查市面廿二款電燈籠及螢光棒,當中八款電燈籠有問題,佔測試樣本近四成,其中一款恐龍造型電燈籠螺絲端有尖角,可能弄傷兒童;另外三款電燈籠因包裝膠袋太薄,可能令兒童窒息。海關已向四個零售商發出禁制通告書,禁止售賣上述四款電燈籠產品。連同上述四款問題燈籠在內,共八款燈籠無標明電池安全使用指示,亦無載有製造或入口商資料。

海關最近巡查零售店,把十八款電燈籠和四款螢光棒樣本交政府化驗所作安全測試。結果發現,十款電燈籠和全部螢光棒通過安全測試,但有八款電燈籠存在安全問題,包括恐龍造型電燈籠的螺絲端被發現有尖角,可能會弄傷兒童;另外三款包括蓮花、昆蟲及機械人電燈籠的包裝膠袋太薄,厚度小於標準的零點零三八一毫米,可能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海關已向零售商發信禁止他們再出售該等產品。

此外,該四款電燈籠及另外四款電燈籠亦被發現沒有標明電池安全使用指示,如「不可混合使用新、舊電池」、「不可將鹼性、標準碳鋅或可充電的鎳鎘電池混合使用」,電池箱上也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和電壓,而電燈籠亦未載有本地製造商、入口商或供應商的全名和地址的識別標記。

發聲測試符合標準

在廿二款測試樣本中,九款是可發聲電燈籠,經測試後證實其發聲部分符合歐洲安全標準中的音量標準。海關發言人提醒家長,要注意電燈籠和螢光棒的潛在危險,小心選購,不應讓三歲以下兒童在沒有成人看管下玩電燈籠和螢光棒、棄掉可致窒息危險的包裝膠袋,及在發聲位置加上膠紙,以減低聲量等。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規定,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違規者首次被定罪的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和監禁一年,其後各次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兩年。巿民可向海關舉報不安全玩具或兒童產品,廿四小時熱線2545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