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9/2009

港每年50宗嬰兒骨折

本文重點
【本報訊】到底初生嬰兒骨折是醫護人員疏忽造成,抑或是正常併發症,是今次事故的關鍵。據婦產科醫生表示,本港每年有五十多宗初生嬰兒骨折個案,胎位不正確的胎兒,例如臀部向下,醫生從孕婦子宮中取出嬰兒時,可能需要轉動嬰兒身體,因而增加嬰兒骨折風險。醫生需要按照嬰兒的情況,決定以甚麼方法安全地取出嬰兒。若孕婦在分娩前沒有進行產前檢查,嬰兒骨折風險也較高。

需轉動雙腳

中文大學婦產科學系教授勞子僖指出,嬰兒臀部先出,嬰兒雙腳會阻礙醫生取出嬰兒。醫生需將嬰兒腳部轉動,在子宮兩側位置將腳部先移出來。過程中,若產婦子宮收縮,會夾住嬰兒雙腳,而產婦羊水減少或嬰兒腳部伸直時,子宮內空間不足,將腳取出會有困難,增加大腿骨折風險。

他又表示,本港每年平均有五十多宗初生嬰兒骨折個案,並不算罕見。由於分娩過程有很多不明朗因素,醫生只能「見招拆招」,視乎當時情況「執生」。他說,部分內地孕婦沒有接受足夠的產前檢查便來港分娩,也增加分娩危險。

除私家醫院外,廣華醫院過去兩個月亦有兩名初生嬰兒骨折個案。院方表示,其中一名大腿骨折的男嬰由顧問醫生跟進,醫生曾與男嬰父母解釋情況,並提供適切治療,男嬰康復進度理想。另一名初生嬰兒則是鎖骨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