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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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學生為錢不惜偷搶援交

中學生零用錢不足誘發社會另一危機。一項調查發現,逾半中學生把每月零用錢花光或入不敷支;有百分之三學生竟接受無錢時偷取家人金錢、搶劫、盜竊或從事色情行業賺錢,為的是購買零食、香煙或毒品。團體指出,現今社會充斥物質主義,影響青少年對金錢及道德的價值觀,最終為金錢做出違法及違背道德的行為,促請港府加強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家長亦應以身作則,向子女灌輸正確的金錢觀念。

新界青年聯會今年六月底至七月中,以問卷訪問了一千二百多名中學生,近九成學生的零用錢來自家人,六成六人每月獲得二百元以上零用錢,四成七人沒有儲蓄習慣,受訪者將大部分金錢花在飲食及購買衣飾上,百分之二受訪者經常用零用錢買煙或毒品。

若零用錢不足夠下,五成四表示會向家人、同學或朋友借貸,有一成一人說會變賣自己的物品「套現」,幸好仍有三成三人會從事兼職或暑期工自食其力。

新青聯常務委員姚銘指,受廣告、明星效應影響,社會充斥物質主義,青少年受薰陶下變得崇尚名牌,「佢哋會覺得用個名牌袋、換新手機會好型,價值觀被扭曲。」姚續指,學生們的零用錢有限,在求錢心切下會以其他途徑取得金錢,甚至做出不道德及違法行為。姚提醒家長應作好榜樣,「如果家長自己都買名牌,好難說服子女唔買。」姚又促請港府多投放資源,向青少年灌輸正確的道德觀念。

「易借易還」教壞人

調查團體又指出,中學生不夠零用錢向同學或朋友借錢的情況普遍,「雖然唔係好大金額,但未識賺錢,先識借錢嘅態度值得關注。」他批評,財務公司的借錢廣告充斥電視及街頭,以「易借易還」作宣傳口號,美化借錢能解決問題,亦扭曲了青少年對金錢的觀念,他們一旦到成年便有機會墮入「易借難還」的危機,「建議港府正視呢種不良風氣,加強監管財務公司禍害年輕人嘅宣傳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