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黃成智案判決惹不滿

本文重點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去年競選立法會時,報稱職業為社工,但其實那時他註冊社工的身份早已過期,黃向法庭解釋因忙於選舉事務而忘記續期。法官昨在高院接納其解釋,准許其寬免呈請。但關注議員誠信的組織則認為,黃選舉時以其未有效的專業資格作宣傳,如同無牌駕駛,有誤導市民之嫌,對法庭判決感到不滿及遺憾,並要求誠信破產的黃成智「速下台」。

再次向公眾道歉

黃成智昨日無到庭,其律師在庭外稱,黃早前以誓章形式向法庭解釋是因不小心才未有註冊,獲法庭接納。黃事後接受記者查詢時稱,對事件告一段落表示高興,並再次向公眾道歉。他稱因○七年忙於區議會選舉,忽略續牌,令註冊社工身份過期,現已續牌,他稱經此事吸取教訓,日後會提高警覺。

昨日到庭聽取裁決的監察立法會議員誠信關注組,則對判決表示失望。發言人李世榮表示,黃欠缺誠信,當時未有續牌,法例上便不是註冊社工。該組織更發出聲明,認為法庭接納黃一時大意的解釋,是對議員有特別看待,令市民利益不被重視。

案件編號:HCMP 12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