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百貨公司總有一定面積的文藝空間,難道這是日本公司對推廣文化藝術特別有使命感嗎?當然不是,是政策規定而已。
當然,日本有不少對文化有無限狂熱的家族,願意比最低要求承擔更多,例如在涉谷的東急百貨旁就有一整座由私人發展商建造的音樂廳,在六本木山,就有受到國際策展人重視的「森」美術館。
香港沒有這樣的政策,文化委員會六年前曾建議政府考慮制訂類似政策,要求發展商拿出建造費的一個百分點在其物業空間內推動文化藝術,可惜政府議而不決。
政策缺席,但香港已有發展商成為先驅者。四年前,灣仔的集成中心自發把幾個空置舖位改建為展覽空間,邀請新進藝術工作者和社區組織合辦展覽,民間博物館計劃的《整整一條利東街》,就此有了展出機會。
近年來,信和的商場也熱衷支持展覽活動,更有專責團隊統籌展覽製作和宣傳。委約演藝活動比展覽昂貴,但太古港島東卻自發在糖廠街和華蘭路一帶的商廈群中開闢空間,建了一個如文化中心一樣的「黑盒式」小劇場,可容納二百多觀眾,「台燈聲」俱全,更有預算定期邀約演藝工作者創作演出。
對發展商而言,支持文化藝術是形象建立的市場推廣和「企業社會責任」策略,相對集團的整體盈利,只是小支出而已,但對文化發展,可謂是對政府壟斷文化空間的重大突破。有私人資源把高質素的展覽和表演帶到商場,讓市民不知不覺提升對文化藝術的認知,是令人鼓舞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