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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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理求助勞處縱容假自僱

麥麥送外判車手早前被揭發假自僱問題只是冰山一角。職工盟在過去短短兩個月已接獲廿八宗假自僱投訴,追討超過二百七十萬元勞工賠償,當中涉及運輸貨車司機及按摩從業員等,顯示假自僱情況已蔓延至各行各業。僱主奇招百出迫令工人簽下不平等合約,而勞工處卻因工人是「自僱人士」而拒絕受理。工會炮轟勞工處對受害工人「闊佬懶理」,誤導求助者放棄追討法定權益,要求勞工處釐清假自僱的定義。

職工盟接獲的假自僱投訴中,以貨運行業最為嚴重(見表)。曾任大型物流公司貨櫃運輸司機的梁先生指,公司○二年逼全體司機轉為自僱人士,至今年又再要求司機簽署一份「租車協議」,每位司機須支付每月六千五百元作為租車費用,但同時又開設新公司與司機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每位司機六千五百元的承包費,變相「左袋入右袋」。

司機追討15萬賠償

梁先生拒絕接受後被即時終止合約,但公司拒絕發放遣散費等合共十五萬元的賠償。他曾向勞工處求助並獲安排與僱主調解,但僱主拒絕承認他是僱員,並表明不會檢控僱主,他惟有透過勞資審裁處向僱主追討賠償。

工會又指,勞工處將被迫轉做自僱人士的求助工人拒諸門外。在製作公司任職影片製作員的鄧小姐被公司拖欠薪金到觀塘勞工處求助,但職員指其部頭合約列明是自僱人士,未能證明與僱主有僱傭關係,拒絕為她登記落案。其後她再到沙田勞工處求助,只出示由公司簽發的糧單即獲受理。她指勞工處誤導,令她喪失資格申請破欠保障基金。

團體要求盡快釐清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政府強調有十一項其他因素決定工人與僱主的僱傭關係,但勞工處卻未有作任何考慮便將被迫假自僱的工人拒絕門外,罔顧工人權益。統籌幹事蒙兆達亦批評,勞工處誤導求助工人令他們放棄追討法定權益,隨時令工人無辜受損,要求處方盡快釐清假自僱定義,及加強巡查可疑公司。

勞工處發言人對事件表示關注,又強調根據現行法例,僱主不能單方面決定僱員自僱與否,僱主亦不可擅自更改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