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09

切錯子宮 走埋老公 坎坷產婦毀一生

港人內地妻子來港到基督教聯合醫院產子,分娩時子宮被切除致終生不育、兒子疑因延遲醫治變成弱智,丈夫更因此離她而去。少婦聲稱院方事先並無向她提及會切除子宮,更從未簽署任何同意切除子宮的文件;院方卻堅稱女事主已簽署手術同意書,但關鍵的同意書事後卻不知所終。少婦懷疑有人隱瞞過錯,誓要追究責任。警方發言人證實,接獲聯合醫院一名醫護人員報案,指遺失一名女病人部分文件,警方已將案列為遺失或被竊處理,未有人被捕。

現年廿七歲的鄭小姐,○七年和任職電腦公司管理層的香港男友結婚,未幾懷有身孕到聯合醫院產子,產前檢查時院方發現她胎盤前置,要剖腹分娩。去年五月廿九日她入住聯合醫院,翌日分娩,原本期待着將來一家三口樂也融融,豈料入院的一刻,竟成為她幸福生活的終結,手術後變成沒有子宮的女人,而兒子變成弱智。

「原本朝早九點開刀生BB,後尾等咗好耐,我覺得院方好混亂,要求轉去另一間醫院做手術但被拒,夾硬推咗我入手術室,麻醉後就開刀。」麻醉藥力過後五小時,鄭發現竟身處深切治療部,「醫生話我大量出血,為咗保住我條命,所以切咗個子宮!」鄭最初還慶幸兒子保得住,但翌日院方卻通知她,其子呼吸有問題,送入深切治療部搶救。

嬰兒疑延救致腦細胞受損

其子病情急轉直下,口鼻出血又抽搐,鄭指聯合醫院查不出原因,需將其子轉到瑪嘉烈醫院搶救,才驗出患有非常罕見、可致命的尿素循環障礙,但疑因延遲治療令腦細胞受損,致終生智障。

「我上網搵胎盤前置嘅資料,發現就算分娩時大出血都未必要割走子宮,我認為係聯合醫院出錯!」子宮被切除、兒子變成智障的鄭小姐要求院方解釋。聯合醫院去年六月中翻查鄭的醫療紀錄時,竟發現三份聲稱由鄭簽署的手術同意書,以及八頁有關她產後其中兩日的病歷不翼而飛,而有關文件存放在上鎖的醫生辦公室內,院方已即時展開調查及搜索,但未有發現。

聯合醫院回覆本報時直認遺失鄭的部分醫療文件,但強調醫生在手術前已向鄭解釋大量流血及切除子宮等併發症詳情,鄭更已簽署手術同意書。鄭聽到醫管局的回覆後更不滿,「呢啲咁重要嘅文件都可以唔見,係咪有人想毀滅證據隱瞞過失?」

院方強稱少婦已簽同意書

為討回公道,鄭申請法援向聯合醫院索償,「唔係為咗錢,我只想有個滿意嘅答覆,更加唔想再有其他孕婦同嬰兒受害。」法援署上月廿六日約見鄭小姐,稱調查後認為切除子宮事件非醫療事故,但她有一個月時間提交補充資料。「就算唔係醫療事故,醫院唔見咗我嘅醫療紀錄、未經我同意下做手術都係有過失,我會追究到底。」鄭亦已就其子的懷疑醫療失誤申請法援,為兒子討回公道,法援署正等待醫療專家報告才作審批。

法律界人士伍家賢表示,醫生在病人危急時可在未得其同意下施手術,所以即使遺失手術同意書,院方亦很難被指是醫療失誤,除非當事人能證明醫生在手術時,並不符合一般醫療標準或干犯錯誤。伍又稱,當事人可透過民事控告醫院疏忽,勝算機會則視乎手術前院方有否詳細解釋手術涉及風險,他又補充,若醫院有人因蓄意隱瞞或毀滅證據,則可被控刑事罪。

■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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