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涉嫌非禮女教師罪成的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在等候上訴期間,再被揭發在任時涉嫌以權謀私,將總值廿五萬元的工程合約,判予其弟蘇有昌擁有的公司,案件昨在觀塘法院提訊,蘇有恆、蘇有昌及一名教師馬世棠昨分別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控罪,案件押至下月廿八日預審,三人准以五千元保釋。
三被告分別為無業的蘇有恆(五十五歲)、無業的蘇有昌(五十三歲)和報稱為教師的馬世棠(四十二歲)。首被告否認於○一年六月一日至○六年十一月廿七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校長,向余秀麗提供其弟蘇有昌有關的四間公司的報價單,為學校提供保養翻新和其他服務;而他未有申報他與蘇有昌的家庭關係所引發的利益衝突。
疑非法助工程公司中標
三人亦否認在○六年四月四日至十日,虛假地指宏記工程公司只曾遞交一份報價單給學校,內載一項翻新工程合約投標的最低標價,因而促使宏記中標。
控方指將傳召十四名證人,預計需時四天。代表首、次被告的律師亦指,兩人對警誡供詞有爭議,認為廉署有誘導成分。
案件編號:KTCC 592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