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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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邊緣 忌說侮辱話

【本報訊】同居男女疑因「第三者」介入釀成情殺案,有專家指出,同居已等同半婚姻關係,故不能忍受對方移情別戀,但若出現情變,應盡量避免說侮辱性說話,並該盡快結束舊情,因拖拉關係,只會令對方仇怨日深,容易「一觸即破」,悲劇收場。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若感情牽涉第三者,絕不能拖拉,應撇脫的盡快結束舊情,減低對方的傷害,才可開展新戀情。他續稱,雙方爭執時,避免衝動說出具侮辱性說話,傷害對方自尊心。

假若同居者了解對方有暴力傾向,更應盡量作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如往安全地方暫避或找朋友在旁。他提醒一段關係若存在暴力,開始時為愛啞忍,容易讓對方得寸進尺,惟啞忍一方可能被逼至做出報復行為,甚至造成血案。

形同半婚姻 難接受背叛

臨床身心行為學家李寶能表示,同居關係等同半婚姻關係,對感情認真者,一旦發現情人移情別戀,可視作背叛惡行,心中有無限的恨意,所以處理情變問題殊不簡單,最宜在適當環境下,兩人心平氣和坦誠以對,情變一方應處處為對方着想,說話語氣及內容務求謹慎,避免刺痛對方,最忌發生爭執,愈說愈激動,隨時失去常性,做出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