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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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帳房免刑左右手重囚

扁家弊案昨日一審宣判,十四名被告全部缺席聽判,除扁家四人遭判重刑外,其餘大部分被告獲法官輕判或免刑。其中被喻為扁家大帳房的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獲免刑,扁嫂兄長夫婦等五人獲緩刑,但扁的親信馬永成及林德訓分別被判入獄二十年及十六年重刑,馬永成及林德訓聞判後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未有貪過一分錢,一定會提出上訴。

案中第三被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及第四被告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作為扁家左右手,量刑之重亦緊隨扁珍之後。

判決書指出,馬永成將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判入獄十四年,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判入獄九年,以他人消費之私人發票詐領機密費判監十年,三罪併罰合共判囚廿年,褫奪公權十年。

陳鎮慧需攤還犯罪所得

而林德訓將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判囚十二年,以他人消費之私人發票詐領機密費判監九年,作偽證判入獄四個月,三罪併罰判囚十六年,褫奪公權八年。不過同為扁家親信的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雖同涉以上所有控罪,但因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弊案,所有控罪均獲免刑,但要攤還犯罪所得。

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涉龍潭購地案被判監六年,褫奪公權三年;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的弟弟蔡銘杰及蔡銘哲涉龍潭購地、南港案及洗錢案均判入獄兩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一年;扁嫂兄長吳景茂及其妻陳俊英涉洗錢案,兩人均判入獄兩年,緩刑五年;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涉南港案及洗錢案判監三個月,褫奪公權一年。

馬永成林德訓聲言上訴

對馬永成及林德訓被判重刑,台北地方法院在宣判時指出,馬永成及林德訓二人都是陳水扁的重要幕僚,擁有極高學歷,深受陳水扁信任,但二人卻基於私誼、惑於官位權勢,甘心淪為陳水扁、吳淑珍的家臣,任由扁家將國務機要費挪為私人用途,且犯後不知悔悟、雖未有證據顯示二人有從中獲益,但必須重判。

馬永成和林德訓昨晚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極度沮喪與不解。聲明指出,檢察官或法官都已認定國務機要費中從未有一毛錢進到兩人私人口袋,因此論處二人為國務機要費案共同正犯,判決實不足為取。兩人仍堅信自己清白,一定會提起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