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港三名記者在烏魯木齊採訪漢人示威時,遭當地公安粗暴毆打、反綁跪地及扣留,引起香港各界普遍關注和不滿。日前新疆自治區新聞辦作出回應,指三名港記之所以被捕,是因當時執勤人員發現有人在現場「跟蹤拍攝」,並對聚集群眾「指手畫腳」,有「煽動鬧事」之嫌;並說「三名記者中有兩人未持有有效的採訪證件,屬違規採訪」。新疆當局這一表態,是以一個新的錯誤去掩蓋一個舊的錯誤,即以謊言將暴力合理化,且「豬八戒倒打一耙」,給港記羅織罪名,是徹頭徹尾的錯上加錯!
其一,新疆新聞辦召開記者會前,根本沒有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向受害港記取證求證,而是憑前線公安的單方面說法大放厥詞。結果,香港電視媒體將記者的「臨時採訪證」公諸於世,給新疆當局狠狠摑了一巴掌。明明持合法證件正常採訪,卻被指是無有效證件違規採訪,這種捏造事實含血噴人的做法令人反感!
其二,新疆新聞辦完全知道,日前烏市漢人遊行是起因於近來針刺傷人案嚴重威脅烏市人民生命安全,而當局反應遲鈍苦無對策,引起群眾不滿才走上街頭抗議,這怎能怪本港記者「煽動鬧事」?至於記者隨着示威人流的移動跟貼拍攝被屈成「跟蹤拍攝」,搬弄器材又被說成「指手畫腳」,是名副其實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然而這一來,新疆當局的誠信形象還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