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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物流公司司機涉嫌謀殺女債主案續審,女死者男友昨出庭作供,他稱與死者相識十八年,並透過死者認識被告,他對死者臨死前半年曾多次存款給被告並不知情,亦不覺死者另有男友。他指死者被殺前的一晚曾對他稱要去追債,並稱會回來找他吃消夜,惟死者當晚一去不返。
曾介紹男友識被告
從事運輸業的黃紹江(四十七歲)稱九十年代認識死者王榮妍,後來發展關係,她曾在他的公司幫忙,他在屯門租單位給死者;並說她曾介紹被告吳炳枝(四十歲)給他認識,他們稱被告做「朱仔」,被告每次送貨途經其公司附近都找他,他與被告幾乎每天都會見面。
黃稱去年八月一日與死者等人在茶餐廳用膳,後來結伴往打麻雀,死者約在晚上十至十一時許向他說要往收數,並稱「搞掂」後會回來找他吃消夜。惟他打完牌於凌晨四時許一直沒有接獲死者電話,他猜想死者可能已回家,之後亦再無死者消息,致電死者亦沒有人聽。
在被告任職的物流公司當會計文員的王曼玲供稱,她○六年十一月入職該公司時被告已在公司任職,而被告的工作時間雖是早上九至十時至傍晚七至八時,但有貨到港時因要到機場取貨,故間中要加班,又由於該公司運輸的貨品亦包括生蠔,所以公司內有手推車、冰箱、發泡膠箱等。
案件編號:HCCC 4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