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卅年職業駕駛經驗的專線小巴司機年初在元朗駕車時,欲開倒車抄小路,但他只着車上乘客代為查看「後面有無車」,自己僅「望一下」倒後鏡便倒車,因而將一名剛巧行經車尾的持拐杖九旬老翁撞倒及輾斃,被捕小巴司機早前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被判囚廿個月及停牌三年。
之前並無任何交通案底的五十九歲被告陳繼興,承認本年一月十一日,於元朗東堤街及泰利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小巴,令九十四歲老翁關彬(譯音)死亡。旁聽的被告家屬直言判刑「太重」,而死者家屬則未見到庭。
法官判刑時形容被告案發時蓄意犯險,不恰當地依賴乘客指示,並非謹慎司機所為,鑑於危駕案件數量大增,法庭須判處阻嚇刑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事件失去工作,須靠綜援維生,事發後更經常失眠及發噩夢,情緒大受影響,妻子更要與他離婚。
案件編號:DCCC 783/2009